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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假期校园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作者:费武斌   时间:2025-07-04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校园假期间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保障各单位施工任务的顺利进行,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环境,做好校园施工期间的安全防事故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施工项目、人员、车辆报备

    施工项目负责部门对施工单位及人员审核后,应提前将进场施工单位和人员向保卫处相关部门报备。施工单位及人员严格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一) 施工项目负责部门提前将假期施工项目、进场施工单位及人员信息等,到保卫处安全预防科进行报备。联系电话:82312230

    (二)施工项目和人员报备后,由保卫处校卫队查验当日人员信息,查验后进出校园。当日施工人员出入有调整变化时,应及时到校卫队门岗进行登记更新。联系电话:61277980

    (三)工程机械类车辆出入校园须向保卫处校卫队报备,经审批后车辆须按指定行驶路线、入校时间等出入校园。未报备人员、工程机械类车辆禁止入校。联系电话:61277980

    二、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一) 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施工项目负责部门要明确施工方安全责任,督促施工方履行应尽的基础安全设施建设。施工单位要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安全事故,严格遵守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施工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要每天在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工作,严防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不良事件。

    (二)施工场地必须封闭管理。施工单位将施工现场与教学区、学生宿舍区隔离,封闭施工,设立安全防护隔离网、警示标示。所有施工人员须在限定的施工现场活动,非公不得进入校园内的其他场所。任何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不在施工范围的教学、办公楼和学生、宿舍。学校师生和非工程管理人员禁止进入工地施工现场。

    (三)对外来务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施工单位要对进场施工的所有务工人员进行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教育他们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定,并进行严格管理,对违犯国家法令和违犯学校规定的施工人员要及时查处。

    (四)加强施工车辆管理。施工车辆和人员出入校园必须在指定通道通行,工程机械类车辆在校园内按照规定道路和规定时间通行,施工方在主要路段和交岔路口派出专人进行管理。施工车辆不得超载超速,遵守交通法规保证校内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

    (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要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佩带标志上岗,对施工现场用电、用气和用火设备的使用情况、消防器材、电气线路定期监督检查,隐患整改不过夜;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并严格按安全规范操作和使用;按照防火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如有焊接、煤气罐、明火施工,需提前向保卫处消防科报备,经审批同意方可施工,作业点需专人监护,且配备灭火器、消防沙箱,并清除周边内易燃物;易燃物必隔离存储,通风防潮,张贴禁火标识;新入场工人须进行消防教育,学习灭火器使用、疏散路线、初火扑救; 所有施工电器收工后必须切断电源,特种作业人员(焊工、电工)持证上岗;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堵塞安全通道。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施工过程中不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有权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整改后方可复工。

    (二)损毁学校和师生财物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存在异议的协商处理或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三)施工单位遇到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同时及时、如实地向施工项目负责部门和保卫处报告。保卫部24小时值班电话:金花校区82312455,曲江校区82066110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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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所有:西安理工大学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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