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办理户籍关系
户籍室负责师生集体户口有关工作,包括集体户口登记、落户、迁移,协助办理新生身份证,协助地方派出所掌握集体户口变动情况,向集体户口人员进行户籍制度的宣传教育,办理上级户证部门交办的其它户口登记工作。
一、新生户口迁移
1.新生入学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
2.迁移户口者:
陕西省省外---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陕西省省内---户口为家庭户口的备好“户口本”,户口为集体户口的备好“集体户口登记卡”,其中西安市生源的本科生一律不迁转户口、西安市其他院校学生考入本校研究生的持原学校集体户口登记卡报到。
3.不迁移户口者:无需办理任何户籍手续。
4.注意事项:
“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五号西安理工大学。
“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籍贯必须填写到区县级,盖迁出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如有手改,另加盖迁出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否则无效。
5.报到当日须知:迁移户口者,报到当日到户籍办理处交“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或“集体户口登记卡”,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二、申报教工集体户口
毕业分配、工作调动、复转军人:需要申报集体户口的,先到金花校区保卫处户籍室进行咨询(含新生儿),准备好资料,由工作人员到东关南街派出所办理。
三、教工立户
持校房管科住房调配单、校户籍室集体户口登记卡,到东关南街派出所办理。
四、户籍迁出
1.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毕业时可将户口迁至就业单位或原户籍所在地。
2.退 学:持集体户口登记卡、退学证明回原籍派出所落户。
五、身份证办理
1.到期换证:本人持到期身份证,工作日在市内任一派出所或户政大厅均可办理。周末及节假日在碑林区市民中心办理(东大街8号消防队对面,周末从市民中心后门进)。
2.丢失办理:本人持《集体户口卡》或公安机关颁发的其他有效证件,工作日在市内任一派出所或户政大厅均可办理。周末及节假日在碑林区市民中心办理(东大街8号消防队对面,周末从市民中心后门进)。
3.临时身份证: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工作日在任一派出所或户政大厅均可办理。周末及节假日在碑林区市民中心办理(东大街8号消防队对面,周末从市民中心后门进)。
六、集体户口登记卡管理
1.户籍室代为东关南街派出所保管我校师生的集体户口卡,需要使用者,持本人有效证件在校户籍室办理借卡手续,24小时内归还。
2.本校教职工家庭户籍事宜,直接到东关南街派出所办理。
东关南街派出所地址:碑林区大新巷16号(地铁6号长乐门站南)。
保卫处户籍室:金花校区综合二楼116室,电话82312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