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政审程序
政审程序
出国、就业需要政审,请先让您所在的单位出具您在校期间表现情况(学生由学院学工办出具证明,签注负责人姓名;教职工由院、处、部出具证明,签注负责人姓名),学校保卫处根据对您的实际掌握情况和您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对您出具政审意见。
政审范围
在编教职工、各类统招学生。教职工家属因保卫处不能完全掌握表现情况,无权出具政审证明,请到金花路派出所办理政审证明。
政审格式
证 明
×××,男,汉族,×年×月×日生,我校×××学院××专业××班学生,在校期间遵纪守法,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参加过邪教组织。
×××学院学工办(章)
负责人:×××
情况属实(保卫处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