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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清理处置教学区无主、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通告

    作者:徐睿泽   时间:2025-04-27   点击数:

    各单位、师生员工:

      为加强教学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优化校园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环境,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2024年8月,学校发布通知,对无校内牌照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并集中存放,经过近8个月的认领,目前仍有189辆无人认领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将对存放在校园中长期不使用的无人认领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处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处置对象

      2024年8月清理后至今集中存放的无牌、无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二、公示期限

      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27日。

      三、清理处置工作安排

      1.自行认领期(通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7日)

      车主认领被清理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请凭工作证学生证或校园卡复印件、购车凭证(如若丢失,由部门学院盖章证明)。到保卫处校卫队提交资料,审批通过之后到指定地点登记领取。

      2.集中清理处置期

      公示期结束后,仍无人认领的无牌、无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学校将集中处置。

      处置方式

      由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处置。

      注意事项

      1.公示期结束后,未被认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视为所有权人自动放弃对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学校将对上述物品进行处置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保卫处校卫队咨询联系电话:61277980。

      六、后续管理

      电动车安全是校园安全的重要方面,废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本身具有较大安全隐患,极易造成存放场所安全问题,清理废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势在必行。同时,呼吁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校园交通安全规定,共同维护校园环境。

      感谢各位师生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打造更安全、有序、美好的校园。

      附件:《集中存放的无牌无主车辆清单》


    保卫处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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